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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青少年国防军事教育培训体系规范
发布日期:
2020-12-09
实施日期:
2020-12-30
主要技术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指出,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学校组织军事训练活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幼儿教育的目标之一是使幼儿具有初步的归属感。运用幼儿喜闻乐见和能够理解的方式激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目前,社会上已经兴起幼儿青少年国防军事教育的热潮,并实现了从幼儿园到大中小学的全覆盖,活动形式也丰富多彩,不仅有传统的校内培训、基地拓展,更发展出适应时代需要的网络化服务。幼儿青少年国防军事教育事业具有三大优势:1)利国利民;2)能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专长;3)能解决大量退伍军人就业创业问题。是一项亟需政府引领、市场积极响应、可长远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本文件的编制填补了幼儿青少年国防军事教育行业的标准化空白,不仅能规范、引领行业发展,更有利于凭借安全、正规、科学的培训体系,让中华儿女从小就能感受令行禁止的严明纪律,培养雷厉风行的顽强作风,历练不畏艰难的吃苦精神,长大后成为祖国需要的合格的接班人。本文件规定了幼儿青少年国防军事教育培训体系的体系架构,服务总则,服务组织要求,服务项目策划、实施与评价总结,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各类幼儿青少年国防军事教育培训的组织,也适用于社会相关成人培训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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