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发布日期:
2020-10-26
实施日期:
2020-10-27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单套额定处理能力不超过1000m3/d的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地表\地下水为水源的新建和改\扩建的镇村以及与之类似规模的排水工程项目设计的处理装置。
原水的水质类似于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装置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单套额定处理能力不超过1000m3/d的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为贯彻我国村镇污水处理总体方针,推进人居环境改善,规范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做到用户利益保障、装置安全可靠、管理方便,促进我国水处理行业的稳定快速发展,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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