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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震灾后城乡重建规划编制管理标准
发布日期: 2021-09-15
实施日期: 2021-09-15
范围:1.0.1 为促进地震灾后城乡基本功能恢复,确保城乡重建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保障城 乡恢复重建有?、有序、有效,规范震后城乡重建规划编制和管理?作,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于震后恢复重建阶段城乡重建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的指导。 1.0.3 震后城乡重建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除应执?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 规定; 主要技术内容:3 )*+,3.1 JK)L;<=> ?@AB@?@C43.1.1 编制震后城乡重建规划应以解决重建问题为导向,突出应急性、针对性和安全性特征,应根据灾情和重建任务确定规划期限,?般为3年。3.1.2 编制震后城乡重建规划,应坚持以?为中?,优先考虑与灾区?命及财产安全相关的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的恢复重建。3.1.3 编制震后城乡重建规划,应坚持安全第?、?态?明、?化传承、城乡统筹、远近结合的基本原则。3.1.4 编制震后城乡重建规划,应注重受损历史?化遗产的修复,保护?物、历史?化街区、历史建筑等遗存。应传承地域?貌特?,重视城市设计引导,提升城镇整体形象和?化品位,凸显地域特?、?族特?。应结合?然环境条件和?产?活需求,重视村庄布局和?居设计,加强?貌指引,形成居?点与?然环境相融合的布局形态,保持?园?光和农村?貌。3.1.5 编制震后城乡重建规划,应遵循“调查评估——发现问题——明确重点——技术内容——解决问题”的技术路线。3.1.6 编制震后城乡重建规划,应落实震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要求,与震后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农村重建等专项规划充分衔接,依据震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震后?地保障,节约集约利?地资源。3.1.7 应坚持“功能恢复、标准适度”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适宜的规划?标和恢复重建标准。3.1.8 根据实际需要可同步编制不同内容和类型的震后城乡重建规划。3.2 MNOP3.2.1 在地震灾害发?后,应?即收集灾区现?法定城乡规划,评估其适应性,根据灾情确定恢复重建规划编制需求。3.2.2 应及时收集掌握“两评估?评价”资料,根据不同的震后城乡重建规划类型,明确现场踏勘重点,发现主要问题。?般应调查掌握灾区灾损、地灾、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的资料。可开展社会调查、了解灾区居?意愿。3.2.3 应结合“两评估?评价”,从经济、社会、地质、地灾、?然资源、基础设施、城乡发展等?,采取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法,综合分析震后恢复重建条件,为城乡恢复重建?标制定、城乡?地选择、项?空间落地和规划策略制定等提供?撑。3.2.4 地震灾后重建城镇、村庄规划选址和?地布局应将安全放在?位,必须调查掌握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洪通道等情况,应依据“三避让”原则。;<=> ?@AB@?@C53.3 )*'QRS3.3.1 震后城乡重建规划应结合受灾程度,因地制宜确定具体规划类型和编制内容与深度,可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四种基本类型。3.3.2 城镇体系规划宜包括以下内容:1 明确恢复重建?标与发展定位;2 科学调整优化城镇体系结构,提出灾区城镇恢复重建指引;3 提出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城乡住房调整?案;4 对区域内?景名胜区、历史?化名城等遭受破坏的情况进?评估,提出规划策略;5 提出区域重点重建项?库,并进?空间安排。3.3.3 城市总体规划宜包括以下内容:1 明确震后城市性质与规模;2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重点对受地震影响的?区进?调整;3 提出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的?标与总体要求,明确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的类型、规模、标准和年度任务。4 优化道路交通系统,疏通主次?路,突出完善疏散通道;5 修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及市政基础设施;6 完善综合防灾避难体系;7 制定恢复重建项?库;8 对重点恢复重建区域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引导项?落地。3.3.4 镇(乡)总体规划宜包括以下内容:1 明确发展定位和恢复重建?标;2 确定镇区功能、恢复重建规模;3 优化镇(乡)村体系结构;4 优化?地布局,完善设施配套,构建综合防灾系统;5 制定恢复重建项?库;6 恢复重建重点地段宜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引导项?落地。3.3.5 村庄建设规划宜包括以下内容:1 明确恢复重建?标与重建类型;2 确定恢复重建农村居?点选址和规模;;<=> ?@AB@?@C63 布置聚居点总平?;4 布置农村供?供电设施、污?垃圾处理设施、道路等恢复重建项?;5 编制农房设计图集,推?农房抗震设防。3.3.6 ?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宜包括以下内容:1 提出?态环境恢复和地质灾害治理、居?点调控等措施;2 制定地质灾害治理、?态环境恢复、道路交通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管理与旅游服务设施恢复提升规划;3 制定景区景点开放计划,确定优先开放的景区景点;4 提出恢复重建项?库;5 对重点恢复重建区域开展详细规划。3.3.7 宜根据灾区实际需要,编制住房、历史?化、基础设施、应急避难等?的震后城乡重建专项规划,可与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合并编制;详细规划可与总体规划合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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