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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QLY 18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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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黔菜小吃 贵州牛肉
发布日期: 2023-12-26
实施日期: 2023-12-28
主要技术内容:6 检验规则6.1 组批同原料、同工艺、同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样品量应满足检测及留样要求,样品分为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6.3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过氧化值、大肠菌群。6.4 型式检验6.4.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 5.1、5.2、5.3、5.4 规定的项目。6.4.2 每半年应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半年及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有关监管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5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微生物指标有不符合时即判为不合格且不应复检。当检验项目有其他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允许用留样对不符合项进行复检,结果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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