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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规范
发布日期:
2021-05-20
实施日期:
2021-06-20
主要技术内容:目次前言引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符号和缩略语5 技术要求通则5.1 安全要求5.2 检测的硬件环境要求5.3 结构与外观要求5.4 电-光-色性能要求5.5 灯具配件性能要求5.6 电磁兼容要求5.7 灯具的寿命及宣称寿命5.8 光通量维持率5.9 维护系数5.10 环境保护及有害物质限值5.11 环境适应性要求5.12 包装和运输要求6 检验和试验方法6.1 安全性能检测6.2 硬件环境检测6.3 结构与外观检测6.4 电-光-色性能检测6.5 灯具配件性能检测6.6 电磁兼容性能检测6.7 灯具的寿命及宣称寿命检测6.8 灯具的光通量维持率检测6.9 灯具的维护系数检测6.10 环境保护及有害物质限值检测6.11 环境适应性检测6.12 包装和运输检验7 检验规则7.1 鉴定检验7.2 质量一致性检验7.3 统计抽样程序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8.1 标志8.2 包装8.3 运输8.4 储存附录附录A (资料性附录)医疗机构照明技术要求和指标表表A1-1 医疗机构门诊部照明光源技术要求表表A1-2 医疗机构门诊部照明系统技术要求表(35)表A2-1 医疗机构住院部照明光源技术要求表(36)表A2-2 医疗机构住院部照明系统技术要求表(37)表A3-1 医疗机构医疗技术部照明光源技术要求表表A3-2 医疗机构医疗技术部照明系统技术要求表(39)表A4-1 医疗机构行政部照明光源技术要求表(40)表A4-2 医疗机构行政部照明系统技术要求表(40)表A5-1 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照明光源技术要求表(41)表A5-2 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照明系统技术要求表(42)附录B (资料性附录)发绀观察指数附录C (资料性附录)照度 照度均匀度 功率密度试验检测及计算方法附录D (资料性附录)抑菌灯附录E (规范性附录)医疗机构洁净度等级及要求附录F (资料性附录)高显色指数光源技术要求附录G (资料性附录)蓝光危害等级及控制附录H (资料性附录)照明灯具控制方式和控制内容推荐附录I (规范性附录)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常用部分节录(GB/T 2829)参考文献本规范规定了医院及医疗机构建筑空间照明(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用照明)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医疗机构用照明的定义、分类、功能、技术指标、场景照明模式选择和智能控制方法,以及检测方法、检测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照明系统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设计、制造、安装、测试、验收、使用、质量检验认证,也是制定各个医疗机构用照明部件、部分的分支技术标准的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的其他区域照明,可参照已给定相关区域的照明要求执行。本规范适用于如疗养、康复等具有医疗性质的机构照明系统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本规范不适用于医疗机构照明系统的其他专用照明灯具,如应急照明、医用标识照明、防爆灯具和手术室的无影灯照明等场合专用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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