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4部分:静止式基波频率无功电能表(0.5S级、1S级和1级)
Electricity metering equipment(a.c.)—Particular requirements—Part 24:Static meters for reactive energy at fundamental frequency(classes 0.5S,1S and 1)
发布日期:
2017-05-12
实施日期:
2017-12-01
废止日期:
2023-07-01
GB/T 17215.3的本部分仅适用于新制造的在50Hz或60Hz网络中测量交流无功电能的、经互感器接入的0.5S和lS级静止式无功电能表,以及直接接入的1级静止式无功电能表,并且仅适用于其型式试验。
本部分使用元功电能的传统定义,无功功率和电能仅由电流和电压的基波频率分量计算得来。见第3章。
本部分仅适用于一个测量单元和一个或多个计度器包封在同一表壳内组成的户内和户外用的静止式无功电能表。它也适用于一个或多个工作指示器及一个或多个测试输出。如果仪表具有测量一种以上能量的测量单元(多能量仪表),或者有其他功能单元,如最大需量指示器,电子费率寄存器,时间开关,纹波控制接收器,数据通信接口等也包封在该表壳内,则相关标准同样适用于这些功能单元。
本部分不适用于:
—接线端跨接电压超过600V(多相系统仪表为线对线电压)的无功电能表;
—便携式仪表;
—仪表计度器的数据接口;
—标准电能表。
可信性方面的要求按GB/T 17215.9系列标准
【到馆阅览须知】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开放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不开放)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乘车线路: 乘坐地铁10号线、昌平线,在西土城站下车D口出后西行150米即可到达。
服务咨询:
赵老师 电话:010-58811369 邮箱:zhaoping@cnis.ac.cn
刘老师 电话:010-58811368 邮箱:liuyzh@cnis.ac.cn
取消
确认预约到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