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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CPCIF 028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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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氯丙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发布日期: 2023-10-31
实施日期: 2024-02-0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环氧氯丙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和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由甘油法和双氧水法制得的环氧氯丙烷的绿色工厂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4.2 评价体系环氧氯丙烷绿色工厂评价体系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共7个方面。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细化,并细化为基础性要求和预期性要求。其中基础性要求为必选项,必选要求不达标不能评为绿色工厂;预期性要求为可选项,依据工厂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4.3 评价方式环氧氯丙烷绿色工厂评价指标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评价要求中必选指标应全部满足;可选指标应对照附录B中具体条款,依据符合程度在0分到满分中取值。当某项评价要求不适用时,应将该项评价要求的分值平均分配到相同一级指标下其他评价要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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