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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TNX 0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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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长泰砂仁
发布日期:
2023-12-28
实施日期:
2024-01-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长泰砂仁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保护范围、自然环境、栽培技术与管理、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行政区域内长泰砂仁的质量和贮运等要求,保护范围见附录A;
主要技术内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长泰砂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长泰砂仁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保护范围、自然环境、栽培技术与管理、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行政区域内长泰砂仁的质量和贮运等要求,保护范围见附录A。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数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 年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长泰砂仁指产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管辖范围内的陈巷镇、岩溪镇、坂里乡等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内,按本标准规定的生产技术要求生产,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砂仁产品。其主要品种为系姜科(Zingiberaceae)砂仁属(Amomum)植物艳山姜[Alpinia zerumbet (pers) Burttersinith],果实呈黄色或黄褐色,果棱明显,芳香气较浓、纯正、味辛凉,其果实作为食用香辛料或药用。3.2 霉果由于霉菌污染发生霉变,使其改变了固有色泽、有霉变的砂仁果实。3.3 固有杂质与砂仁生物体有关的杂质,包括果柄及花。3.4 外来杂质与砂仁生物体无关的一切外来显见杂物。3.5 色泽砂仁果实充分成熟后,外果皮呈现的颜色。3.6 均匀砂仁果实大小、色泽、裂口果比例基本一致。4 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长泰砂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仅限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管辖范围内的陈巷镇、岩溪镇、坂里乡等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内。详细地理位置见附录A。5 自然环境漳州市长泰区,位于福建省东南部,介于北纬24°34'-24°55',东经117°36'-117°57'之间,海拔最高山峰1128米,最低平地7米,呈向南开口的马蹄形地貌,东、西、北三面青山环抱,南部多平原。年平均气温21摄氏度,年总日照1931.50小时,年总降水量1252.50毫米,森林覆盖率67.16%,属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气候温暖,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该区域中壤至轻粘土,呈块状或松散结构,土格软,蓄水力强,不积水,PH值5~6.9之间,酸度适中,土层深厚,有利于砂仁生长发育和内含物质的积累。6 要求6.1 干果6.1.1 分级长泰砂仁干果按产品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6.1.2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目 优等品 合格品果形 呈椭圆形或卵圆形,有不明显的三棱,长1.5cm~2cm,直径1cm~1.5cm果皮 薄而软色泽 表面棕褐色至黑竭色,有细皱纹,外被淡棕色膜质假种皮组织结构 密生剌状突起,顶端有花被残基,基部常有果梗气味与滋味 气芳香而浓烈,味辛凉、微苦霉果黑果 无杂质 无成熟度 果实成熟,红褐色种子数不多于5% 果实成熟适度,红褐色种子数不多于10%6.1.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 优等品 合格品水分/(g/100g) ≤ 12.0 13.5总灰分/(g/100g) ≤ 8.0 9.5酸不溶性灰分/(g/100g) ≤ 5.0 6.5挥发油/(ml/g) ≥ 3.0乙酸龙脑酯(C12H20O2)/(mg/g) ≥ 10.0挥发油和乙酸龙脑酯指标均以干燥品计算。6.2 腌制砂仁以长泰砂仁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为辅料,经原料处理、腌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腌制砂仁。6.2.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感官要求项 目 要 求色泽 色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组织形态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形态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6.2.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水分,g/100g ≤ 70氯化物(以 Cl - 计),g/100 g ≥ 6铅(以 Pb 计),mg/kg < 0.26.2.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 微生物指标项 目 a采样方案 及限量 检验方法n c m M菌落总数,CFU/g 5 2 102 10? GB 4789.2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第二法霉菌,CFU/g ≤ 50 GB 4789.15-2016沙门氏菌,/25g 5 0 0 - 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 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 执行。6.3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6.4 安全指标6.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6.4.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6.4.3 重金属限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 食品中重金属含量标准的规定。6.5 净含量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应符合按JJF 1070和国家质检总局(2005)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方法7.1 取样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规定的方法抽样。7.2 感官检验将样品置于干净的白色瓷盘上,用眼观法对果形、果皮、成熟度、色泽、组织状态、杂质等进行检验;用口尝法对滋味进行检验。7.2.1 外观特征外观特征包括果形、 果皮、 色泽、 组织结构、 气味与滋味、 杂质等。 用目测、 口尝等方法检测。7.2.2 成熟度选取10克样品置于干净的白色瓷盘上,挑取红褐色种子,计算红褐色种子的数量占所有种子总数的百分比即为成熟度。7.3 理化指标检验7.3.1 水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 年版) 的规定执行。7.3.2 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 年版) 的规定执行。7.3.3 氯化物按 GB 5009.44 规定的方法检验。7.3.4 挥发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 年版) , 挥发油测定法(通则 2204) 测定。7.3.5 乙酸龙脑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 年版) , 气相色谱法(通则 0521) 测定。7.4 微生物检验7.4.1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7.4.2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7.4.3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7.4.4 霉菌:按 GB 4789.15 规 的方法检验。7.4.5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7.4.6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7.5 安全指标检验7.5.1 污染物限量按 GB 2762 的要求执行。7.5.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按 GB 2763 的要求执行。7.5.3 重金属限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 食品中重金属含量标准的规定执行。7.6 净含量按JJF 1070和国家质检总局(2005)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7.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8 检验规则8.1 组批以同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8.2 抽样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2个独立包装。将样品平均分为2份,其中1份作检验样品,另1份作备检样品。8.3 检验8.3.1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3.2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固有杂质、外来杂质、水分、挥发油、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检验合格产品方可出厂。8.3.3 型式检验本文件6.1~6.5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投产时;b) 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 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 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 国家食品安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8.4 判定规则受检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为该批产品合格。当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的复检,判定结果应以复检结果为准。9 标签和标志、包装、放行、运输、贮存9.1 标签和标志9.1.1 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的规定。9.1.2 长泰砂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保护范围内的使用者,应向长泰砂仁主管部门提出使用“长泰砂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9.1.3 获得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应按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商标名称。9.1.4 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要求。9.2 包装包装前应对每批长泰砂仁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质量检验。符合相应标准的长泰砂仁,用饮片包装袋包装,包装袋应密封、避光、符合食品包装材料要求,包装外贴或挂标签、合格证,标识牌内容应有药材名、基原、产地、批号、规格、重量、采收日期、企业名称等。9.2.1 内包装采用塑料袋(罐),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9.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9.3 放行应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放行制度,有审核批生产、检验等的相关记录。不合格福长泰砂仁有单独处理制度。9.4 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等货物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止挤压、碰撞、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抛掷。9.5 贮存产品应采用完全密闭的方法贮藏,置于干燥、通风、无污染的专用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货物混贮;定期检查,防止虫蛀、霉变、腐烂、泛油等的发生。也可采用现代气调贮藏方法,包装或库内充氮或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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