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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GZYZC 05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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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黔菜 黔北坨坨肉
发布日期: 2024-12-18
实施日期: 2024-12-21
主要技术内容: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投料、同一品种、同日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6.2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从生产线或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和留样的需求。6.3 出厂检验6.3.1 每批产品由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抽样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过氧化值、大肠菌群、净含量。6.4 型式检验6.4.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要求的的全部项目。6.4.2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定型投产时;B) 当原料来源发生变化、主要设备更换、工艺流程重大变革,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次留样中样复检,复检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如复检仍有一个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项目不得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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