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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HNJK 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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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条(柱)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 2020-09-01
实施日期: 2020-09-15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艾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质量要求、检测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艾产品是指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体皮肤表面,不以预防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具有日常保健、促进康复和健康功能、方法简便、安全有效,具有调节身体机能、缓解身体不适症状、促进健康作用,适用于亚健康人群用于调理及养生保健的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以艾叶为原料,经烘干、粉碎、提绒、卷条、包装加工而成的灸用艾条、艾柱及各种艾绒产品等; 主要技术内容:5 原料5.1 原料要求艾绒由纯艾草研磨加工而成,艾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5年版的有关规定。5.1.1 卷纸为桑皮纸、纯棉纸、烟纸、艾条纸 、白棉纸、艾叶纸。5.2 感官指标项目 优级品要求 合格品要求形态外形均匀,不同规格直径,长度误差<2% 外形均匀,不同规格直径,长度误差<2%色泽 黄色  灰褐色气味 艾草清香  艾草清香杂质  无明显可见梗叶碎片及杂质  可见杂质5.3 理化指标项目 优级品要求 合格品要求汞(以 Hg 计),mg/kg     < 1 1砷(以 As 计),mg/kg       < 10 10铅(以 Pb 计),mg/kg      < 40 40农药残留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水分                     < 11% 13%5.4 卫生指标项目 优级品要求 合格品要求霉落总数 CFU/g           ≤ 300霉菌 CFU/g                  ≤ 50 1005.5 燃烧状态常温(15℃到20℃)的室内点燃,燃烧至完全熄灭。5.6 安全性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办法进行。无毒、无害、对皮肤无明显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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