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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SSJ SYNY0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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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木耳液体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
2017-10-18
实施日期:
2017-10-18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黑木耳液体菌种生产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生产场地、厂房和布局、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流程、质量要求、技术要求、生产记录与存档、菌种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黑木耳液体菌种的生产;
主要技术内容:1 要求1.1 技术人员应有与液体菌种生产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检验人员。1.2 生产场地、厂房和布局符合NY/T 528规定。1.3 生产设施与设备符合NY/T 528规定。高压灭菌锅和蒸汽锅炉应符合GB 150.1~150.4 压力容器规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1.4 总生产工艺流程母种 → 摇瓶液体种 → 发酵罐液体种。1.5 质量要求1.5.1 培养基母种培养基使用附录A中A.1规定的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PDA)或A.2规定的综合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CPDA)。液体种培养基根据黑木耳品种及当地原料的要求使用适宜配方(见附录B),严格掌握初始pH。1.5.2 母种母种继代培养后需按NY/T 1846 规定抽样,并进行感官检验和菌丝微观特征检验,合格菌种进入生产流程。母种质量要求符合NY/T 1742 关于母种生产的规定。1.6 摇瓶液体种技术要求1.6.1 培养基分装及灭菌摇瓶液体种培养基装量应为容器体积的1/4至1/3,分装后应立即灭菌。按常规高压蒸汽灭菌锅操作规程,0.1Mpa~0.12Mpa(121℃~126℃),维持25min。1.6.2 灭菌效果的检查灭菌后的摇瓶液体种培养基于30℃±1℃ 培养箱恒温培养48小时后,观察确认无混浊、无异味,即可用于接种。1.6.3 接种严格按无菌操作程序,将母种斜面菌丝体切割成2mm~4mm颗粒,移入摇瓶培养基中,每100 mL液体培养基接种菌丝体颗粒1颗~3颗。1.6.4 培养条件菌种培养温度26℃±1℃,空气相对湿度55%~65%,避光振荡培养。往复式摇床振荡频率60次~120次/分; 旋转式摇床振荡频率150转~180转/分。1.6.5 培养期的检查每日检查生长状态,及时检出浑浊、异味、泡沫异常的不合格菌种。1.6.6 培养结束摇瓶静置1分钟后,菌丝球体积占比液体培养基体积的4/5以上,可结束培养。1.7 发酵罐液体种技术要求1.7.1 空气过滤器检查滤芯在额定风量下,对粒径0.1~0.2μm粒子的过滤效率,在99.999%以上。空气阻力在280pa以下。所有材质耐126℃高温。使用前要拆分检查滤芯,要求无油污、料污、无破损,外壳内外壁要求无污物、光亮洁净。1.7.2 发酵罐检查与清洗检查罐上全部阀门、安全阀、压力表、要求完好,工作正常。对罐体内、外和全部阀门用流水进行冲洗,达到无死角、内壁无任何培养料残余物的洁净程度。1.7.3 煮罐和空消发酵罐初次使用、出现染菌、长期放置、更换品种时,都要求煮罐和空消进行灭菌。有内置电加热棒的培养器加水至容积的80%加热至121℃,维持40min。用外源蒸汽灭菌的培养器,蒸汽压力达到0.1Mpa~0.12Mpa(121℃~124℃),维持40min。1.7.4 投料与定容将配制好的培养基材料搅拌均匀,倒入或用泵抽入发酵罐中,加水定容至所需体积。培养基投料总量为罐体总容积的70%~80%。1.7.5 培养基灭菌按常规高压蒸汽灭菌方法操作,培养器内压力达到0.1Mpa~0.12Mpa,培养基温度达到121℃~124℃、保持时间60 min~90 min。1.7.6 冷却降温灭菌结束将培养基降温至24℃~28℃。降温过程中要及时向培养器内补充过滤空气,防止罐压回零。1.7.7 接种利用火焰保护接种,接种量为罐内培养基总量的0.1%~0.5%。1.7.8 液体菌种培养条件通风量每分钟1:0.5~1.2 V/V(料液体积/空气体积),调节罐压保持在0.02 Mpa~0.04 Mpa,培养温度调节在24℃~26℃。特殊品种根据特殊需求具体设定。1.7.9 培养时间上述条件下培养4d~6d可达到黑木耳液体菌种成品标准。1.8 抽样与检测1.8.1 抽样培养过程中定期从培养器中取出的样品,用作镜检和其它理化指标测定。1.8.2 检测按照NY/T 1846 中感官检验、菌丝微观特征检验、霉菌、细菌检验进行。1.9 合格液体菌种判定1.9.1 感官指标液体菌种球状菌丝体呈白色,滤液呈淡黄色。菌液稍粘稠,有大量球状菌丝体悬浮、分布均匀、菌球浓白清晰,有黑木耳液体菌种培养时特有的香气,无异味。1.9.2 液体菌种pH值终 pH值在4.5~5.5之间。1.9.3菌丝生物量每100ml液体菌种菌丝干重为0.4~2.8g/100ml。1.9.4 显微检测黑木耳液体菌种菌丝形态和纯度鉴别。球状菌丝体大量分布,菌丝粗壮,菌丝内原生质分布均匀。1.9.5 判定规则感官检验、菌丝微观特征检验、霉菌、细菌检验、pH值、菌丝生物量、显微检测均符合标准要求的,为合格菌种。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为不合格菌种。2 记录与存档摇瓶液体种和培养器液体菌种生产的每个环节都要有详实的生产记录,由具体操作人员现场记录填写,定期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归档保存。3 贮藏在培养器内通入无菌空气,保持罐压0.02Mpa~0.04Mpa,可保存24h。成品液体菌种宜及时应用,不宜长时间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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