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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检验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 2021-06-24
实施日期: 2021-06-24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检验操作规程的术语肯定义、总论、检验前准备、检验内容和检验结论; 主要技术内容:4    基本要求罐体装设的紧急切断阀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其材料应与充装介质相容,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紧急切断阀不应兼作它用,安装紧急切断阀的法兰应直接焊接在筒体或封头上。检验周期结合罐车的使用检修情况,每年至少检验一次;检验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5 检验前准备安全防护措施罐车必须在指定地方停放,并熄火侯检,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及罐体滑动或移动。检验人员应了解罐体装运介质的特性,做好检验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清洗保洁措施将罐体装运的介质排放干净。罐体清洗干净,符合安全以及环保排放要求。在罐体内装入足够检验用的水或其它无毒无害介质。6 检验内容外观检查检查铭牌、阀体标志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紧急切断阀的阀体、结构是否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检查控制气管(油管)是否完好并无泄露。检查控制源开关和操作开关以及紧急操作开关连接是否正确和完好。对于多仓的罐车,应逐仓检查。操作性实验打开采用设计配置的启闭操作装置进行试验,试验次数不少于3次。紧急切断阀自始闭起,应在5s内闭止。多仓的罐车应逐仓试验,且每个紧急切断阀须符合要求。打开机械阀门,检查是否有漏液。然后操作打开紧急切断控制源开关,打开操作开关液体完全流出,关闭操作开关记下紧急切断阀关闭时间。再打开操作开关液体完全流出,关闭应急开关检查紧急切断阀是否关闭。试验完成后,恢复原状态。7 检验结论检验完成后,得出检验结论,检验人员应及时在检验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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