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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DB31/ 329.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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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
发布日期: 2014-08-04
实施日期: 2014-11-01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评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设有30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m2(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 旧房利用、房屋租赁改建或扩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本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规模租赁房,度假村、培训中心、会员制俱乐部、休闲娱乐场所的住宿部分以及设有30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下旅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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