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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规范
发布日期:
2023-12-15
实施日期:
2024-01-0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安全、设备维护、网络运维及网络安全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物联网研发中心的建设;
主要技术内容:立项申请物联网研发中心立项申请材料应包括:《物联网研发中心立项申请报告》(见附录A)、物联网研发中心立项申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录B)。选址应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服务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建筑结构按 GB 50068 的要求,物联网研发中心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为二级或二级以上。物联网研发中心机房环境条件物联网研发中心机房是专门为物联网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应在明显处设置区域标识。物联网研发中心机房应设置温度、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物联网研发中心机房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设施要求5.5.1 电力设施应配备室内照明系统,并符合 GB/T 26189 的规定。应配备不间断电源系统。5.5.2 消防设施应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放置位置应合理、醒目,并保持完整,消防器材的配置应符合 GB 50140 的规定。应配备防火灭火系统,设置应急逃生通道和消防安全标志,防火灭火系统应符合 GB 50016、GB 55037 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应符合 GB 15630 的规定。5.5.3 安全设施中心楼道、台阶、管道井、配电箱应设置防滑、防摔、防触电标识提醒,宜安装防护装置。5.5.4 布线要求在物联网研发中心机房各功能区统一设置综合布线系统。物联网研发中心机房应采用上走线方式,机房应设置上走线架和光纤尾纤专用线槽,交流电缆、直流电缆、信号电缆严禁交叉混走,应有清晰标识。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双星型拓扑结构,该结构下的每个分支子系统都是相对独立的单元,对每个分支单元系统改动都不影响其他子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选用的电缆、光缆、跳线,以及配线设备等硬件设施,均应符合GB 50311标准规定,布线整齐、规范、编号统一。5.5.5 视频及监控设施要求物联网研发中心应配备指挥调度显示系统,应包括显示大屏及其相关配套设备。物联网研发中心应根据环境合理配备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设施应符合 GB/T 33200 中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的要求。物联网研发中心应具备接入能力,能保证外部人员通过视频、语音等方式接入,实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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