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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GB 1946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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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要求 Environment protect requirements of copying machines—Environment protect requirements of electrostatic process copier
发布日期: 2004-03-04
实施日期: 2004-12-01
废止日期: 2017-03-23
本标准规定了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复印速度不超过70cpm,采用静电复印过程的黑白模拟式复印机和黑白单功能数字式复印机(不含辅助设备,例如:例真机、配页机、折页机、装订机等)。本标准所述的消耗材料,仅指未经改动的、由复印机生产者提供的配套使用的原装色调剂卡盒组件或色调剂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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