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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食品追溯 统计指标
发布日期:
2021-11-29
实施日期:
2021-11-30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对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基本情况统计。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追溯体系相关的主体、品种、进销、运营情况的统计指标设计;
主要技术内容:(1)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本标准制定的编制原则和依据主要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法律法规等,其编写格式及要求严格执行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其制订的内容不仅要体现科学性、先进性、易操作,又要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2)标准中条款的技术性说明。——本标准规定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基本情况统计。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和统计数据公布制度。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本标准对基本原则的合理性、协调性、系统性、可操作性进行了讲解。——本标准对主体统计指标进行了要求。——本标准对品种统计指标进行了要求。——本标准对进销统计指标进行了要求。——本标准对追溯体系运营指标进行了要求。(3)各项条款涉及的指标值、参数值(或具体规定)确定的依据(包括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关标准的一致性关系、指标值的验证情况,有具体验证数据的,应附有关验证数据)
【到馆阅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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