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馆藏资源 舆情信息 标准服务 科研活动 关于我们
现行 SH 3147-2014
到馆阅读
收藏跟踪
购买正版
石油化工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eismic design of special structures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发布日期: 2014-07-09
实施日期: 2014-11-01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构筑物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计算、抗民措施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的石油化工构筑物抗震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管道本身作受力结构及其他跨越江河的大型跨越管架。 注1:本规范“6度、7度、8度、9度”为“抗民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的简称。 注2:石油化工构筑物包括: a)钢筋混凝土框架、框架-抗震墙结构与排架组成的框排架结构; b)承重的钢框架、钢排架、钢框架支撑与钢排架组成的钢框排架结构; c)塔型设备基础及地面上总高度大于或等于10m立式容器基础; d)催化裂化装置中并列式和同轴式反应器、再生器的框架式基础; e)常压立式钢制圆筒形储罐基础; f)由钢架支承的钢制球形储罐基础; g)卧式冷换设备和卧式容器基础; h)管式加热炉、转化炉和立式炉基础; i)乙烯裂解炉炉架及基础; j)独立式管架、跨越式管架、纵梁式管架和特种管架; k)排气筒和火炬塔架; 1)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和横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 m)地面式、地下式和半地下式钢筋混凝土水池; n)储存散料且平面形状为圆形或矩形的现浇混凝土筒仓和尿素造粒塔; 0)独立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和落地单管式钢烟囱; p)钢筋混凝土防火堤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