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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营销技术 互联网供应方平台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 2024-07-03
实施日期: 2024-10-01
主要技术内容:为适应信息通信发展对标准文件的需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共同组织制定本文件,推荐有关方面采用。有关对本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反映。数字营销技术可以帮助企业通过依靠技术和数据配置营销资源,优化企业的营销策略,实现营销活动的全链路的自动化,帮助企业以营销来驱动运营,优化用户管理,制定营销策略。我国互联网广告行业领域已经有一些技术标准,由于互联网广告技术和数字营销技术的快速发展,针对数字营销技术中程序化广告交易的主要产品标准化工作亟待解决。SSP (Supply Side Platform)即供应方平台,是互联网广告领域面向互联网广告位供给侧的程序化广告交易的服务平台,媒体(包括网站和APP)发布商通过平台能够将自身流量库存的广告位加入到交易业务链条,并对广告渠道、交易模式、库存资源进行管理,最终使媒体主发布商的收益最大化。在程序化广告交易技术中,SSP最大效率地代表了媒体方的利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广告行业出现了多种多样的SSP广告产品和服务企业,对其定义、业务范围、核心功能及技术方案标准不一;也由于商业目的原因,程序化广告交易技术生态圈的不同类别的服务平台曾经出现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现象。混业经营状况不但给从业人员造成概念混淆,也给客户企业经营与从业企业间的合作造成一定程度认知混乱,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互联网广告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与之相关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问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实施,规范了互联网广告产业数据流通,也为程序化广告交易技术的合法合规处理数据指明了方向。互联网广告行业是数据流通密集领域,因此,有必要制定供应方平台技术要求,定义SSP平台公共能力,明确功能要求、技术要求,规范和明确SSP涉及的个人信息授权申请、数据采集、传输、共享要求,促进互联网广告行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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