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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营销技术 互联网广告需求方平台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 2024-07-03
实施日期: 2024-10-01
主要技术内容: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普及,数字广告营销产业的发展更加快速迅猛,从2012年开始,数字营销中的程序化广告交易已经成为主要的广告行业投放方式和渠道。程序化广告交易技术带给营销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相关问题和挑战:1)广告样式百花齐放而繁杂多样造成产业资源效能低下;2)程序化广告对广告位流量及标签体系的衡量基准不统一,阻碍了产业扩张与融合;3)数据分类定义混淆和部分接口协议不能互通,特别是在程序化广告交易行业的广告供应方平台、广告需求方平台、广告交易平台、广告数据管理平台之间在对接过程中,部分公司执行的接口协议各不相同,造成跨平台/跨产品合作困难;4)多屏时代到来后,程序化广告接入到跨屏投放的更大媒体主发布商资源,更是提高跨平台/跨产品合作的技术标准和行业通行规则要求。作为数字化营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发展趋势的程序化广告,上下游合作效能较低、行业服务扩张较难、业务间融合程度较低,已成为目前数字营销产业创新发展面临的最大阻碍。为解决以上问题,本标准从平台定义、功能要求、对接要求、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等五个方面规范了程序化广告需求方平台以及对业务相关合作方之间交互执行的标准,为程序化广告行业提供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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