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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HNSSTA 0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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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冲浪旅游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 2023-01-10
实施日期: 2023-01-10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冲浪旅游的术语和定义、服务细则、风险 管理、质量管理与投诉处理服务及准入与退出机制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三亚市管辖范围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冲浪 旅游经营活动, 海南省其他市县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本规范所称“体验冲浪”,是指未取得任何国 际或国内冲浪组织颁发的冲浪人员资格证书, 在冲浪教练带 领下进行抓浪起乘的冲浪体验活动。本规范所称“持证冲浪”,是指取得国际或国内冲浪组 织颁发的冲浪人员资格证书, 具备自主进行抓浪起乘能力的 冲浪活动。本规范所称“冲浪培训”,是指以取得冲浪人员资格证 书为目的,由冲浪教练带领下进行的冲浪培训活动。本规范所称“冲浪教练”,是指取得国际或国内冲浪组 织所认可教练等级的从业人员。本规范所称“冲浪旅游服务从业者”,是指持有国际或国内冲浪组织颁发的教练等级资格证书,须为正式冲浪旅游 行业企业员工, 拥有冲浪保险和有效健康证, 向三亚市体育 旅游协会冲浪旅游专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冲浪旅游专委 会”) 申领 《三亚市冲浪旅游服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由 三亚市体育旅游协会冲浪旅游专委会统一在三亚市旅游和 文化广电体育局备案的冲浪从业人员。本规范所称“冲浪旅游服务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拥有固定实际经营场所, 已投保公众责任险, 由三亚市体育旅游协会冲浪旅游专委会核准,在三亚市旅游和文化 广电体育局备案的冲浪从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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